稀里糊涂签下保险合同多次退保无果愁坏七旬老人2020-12-24 12:47
文/本报记者康瑞珍70岁的郭先生对这份稀里糊涂卖给的保险至今仍懊恼不已,他是获得合约后才找到,不仅被保险人不是自己毕竟儿子,且等到儿子81岁时合约届满才能拿回所递保险费,这些都是他签合同前并不知悉的。腿脚不利索的他早已多次去找保险公司申请人退守,然而对方总是以“代价过于大”让他进退两难。现在保险早已沦为他的一块心病,为此寝食难安。遭遇没有看见合约必要签署投保2012年,郭先生家里来了一个陌生小伙子,给他促销生命人寿保险公司的一款保险产品。“每次来都会说道,这个保险产品如何好,利息如何低”,并不时投出“亲情牌”,小刘了解到郭先生的孩子经常不出身边,之后明确提出自己以后多来想到郭大爷。即使这样,郭先生考虑到自己的收益状况,仍没出售保险意向。后来,小刘多次请求郭先生去公司进座谈会,2012年10月,郭先生受邀去参与。“他们在座谈会上又对这款保险产品展开宣传,称之为利息低,日计息,利息在5.85%以上。”郭先生说道,座谈会完结后,小刘又说服他出售保险,“这款保险交期为十年,十年后本息就不会翻一番。”郭先生看见现场有不少人买保险,不免有所心动,自由选择了一款每年交20397元,交期为十年的主险为收益型和附加险为万能型的保险。随后,郭大爷在小刘的引领下,在一张纸上签约自己名字,又在小刘的提醒下,堆上儿子的姓名。“防止他发生意外,儿子就可以承继。”后来郭大爷才告诉,这张纸就是合约的最后落款。而此时,合约的所有内容他还没看到。苦恼获得合约后找到合约期限长达42年几天后,小刘又回到郭先生家,告知郭先生儿子的详细信息。郭先生交钱后四五天,小刘把保险合同送往他家。他盖住合约看见,第29页落款处的名字就是那天在业务员引领下签下的,而其他信息都是业务员代填。投保人是自己,被保险人是儿子。“合约中第六条具体写出着,被保险人在未满八十一周岁时,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实际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满期保险金,本合同中止。”合约中止的日期是42年后的多次明确提出退守无果不顾一切郭先生气愤时,他在合约上看见,在入保后10日内为犹豫期,可以提出申请撤消合约。他急忙给小刘打电话,传达了自己退守的意愿。当天,小刘和另一位同事回到郭先生家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