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事业单位已全部纳入养老保险()2020-12-06 12:47
本报讯 (记者 封满楼)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了解到,青岛市早自2003年实施了《青岛市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》(以下全称《暂行办法》),全面启动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,不仅把自收自支、全额经费和差额经费事业单位全部划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,而且创建起事业单位和个人联合缴付的机制。自2003年4月1日后,我市参保单位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,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实施社会化派发。目前我市机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还并未开始。改革:2003年起事业单位养老驶进新的轨实质上,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始自1994年,至今经历了三个阶段:第一阶段,1994年5月首先启动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,单位缴付比例18%,个人缴付比例为2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