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再出台21条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“亚博集团首页”2020-12-25 12:47
2月22日,武汉市政府公布应付疫情反对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二十一条措施,在税费免除、金融反对、企业用工、既有政策继续执行等方面全力为企业营造更加严格的发展环境。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继续执行,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。减低企业开销减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付部分,上半年工业用水、用天然气价格上调10%(一)增大社会保险反对。贯彻落实国家及省、市关于减少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各项政策。自2020年2月起,减免各类参保单位(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)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单位缴付部分,减免期限不多达5个月。减免期完结后,继续执行阶段性减少失业保险费率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1年4月30日。(二)免除涉及税费。因疫情影响遭到重大损失,纳税人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确实艰难的,经税务机关核准,依法减征或者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。疫情期间,对不受影响较小的中小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、污水处理酬劳、计量器具测验酬劳。(三)缓交税款。企业因不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办理纳税申报的,可依法申请人办理推迟申报;确实类似艰难无法如期交纳税款的,可依法办理推迟交纳,最久不多达3个月。